1.实验仪器设备是我院针对人才培养目标,完成科研任务,实现产学研一体化的重要物质条件。为管好用好研究院配备的仪器设备,提高办学效益,根据《酒泉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》特质定本制度。
2.本制度所列条款是《酒泉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》的细化和补充。
3.本制度未涉及到或与《酒泉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》相矛盾时,按《酒泉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研究院新配备仪器设备的验收,要在供货单位安装调试后,经专业教师和实验室管理员、实验室主任验收签字,再由分管校领导签字生效。
4.指定专人负责分级建立《新能源研究院实验仪器设备总账》和《新能源研究院XXX实验室仪器设备分账》,每年对各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清查核对一次,做到账账相符、账物相符。
5.按照新能源研究院实验室运行管理制度建立实验室管理档案。
6.凡20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(软件),要建立仪器设备(软件)档案。
7.实验室管理员负责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工作。维修要填写《酒泉职业技术新能源研究院仪器设备维修审批表》和《年维修保养(软件升级维护)记录卡》,经试验主管领导和实验室主任签字后进行维修。保修期内的仪器设备需要维修时,报学校设备处进行保修,管理人员不得私自拆卸。
8.实验室管理员要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,要保证实验的正常开展。
9.各实验室可以共用的仪器设备由实验室管理员协调。